为进一步加强对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根据《关于充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2]5号)及《关于在本科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科协文[2012]69号)的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我校决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分管副校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及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日前,何勇平副校长代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就2012年下半年我校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